淄博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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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 淄博一中考点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3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将在淄博一中考点进行。为保证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公平、顺利,请认真阅读并做好以下事项:

  一、入校须知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考生须根据考场安排,分别在安检通道A、B进行第一次安检、人脸识别等程序,再前往各考场。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三、考场分布

  淄博一中考点分布在博雅南楼和博雅北楼。

  50001-50038考场在博雅南楼。

  50039-50046考场在博雅北楼。

  本次考试启用人脸识别,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安检口,依次经第一次人工安检、手机安检门、人脸识别后进入考场;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提前规划行程路线及出行方式,确保按时入场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本人凭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请于11月24日-30日每天9:00-17:00、12月1日-6日每天7:00-20: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xysp.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考场安排等信息。

  五、考试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七)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八)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一)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家或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好成绩!

  


淄博一中考点

  2023年11月30日